根據《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和《廣東省貫徹落實〈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實施方案》,現確定肇慶市金融工作局為肇慶市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的牽頭部門,依法履行《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有關職責。
特此公告。
肇慶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8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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